宜春一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高安市
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决定:
接受陈刚辞去高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高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决定免去:
张坚的高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江雷为高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高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刚为高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金圣为高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安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江雷,男,汉族,1977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高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刚,男,汉族,1978年1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高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源:江西人大、高安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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