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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创建工作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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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7 8: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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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宜单位,驻宜部队: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整体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宜春经济和社会发展新跨越。市委、市政府近期提出:我市中心城区在获得省级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荣誉的基础上,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了确保奋斗目标的实现,特制定以下工作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为出发点,坚持把中心城区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使我市的中心城区城市创建工作跃上新台阶,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奋斗目标:争取通过5年左右时间,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总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分阶段逐步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目标。

由城管、建设、宣传(文明办)、卫生、民政、部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方案和要求,分解任务,经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使整个中心城区城市创建工作紧凑而有条不紊进行。各街道、社区和各部门都必须按照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领导体制

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统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城市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在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区委)、市人大(区人大)、市政府(区政府)、市政协(区政协)、市纪委(区纪委)、军分区(区人武办)、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负责各抓一个街道,市区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抓好一个社区,实行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联动联创联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创建总体部署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重点。

2.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创建的各项工作;研究各套班子及组织部等牵头部门提出的重大问题。

3.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创建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四、工作机制

开展中心城区城市创建要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民为主”的原则,由综合执法、社区联创联建、市民自治三位一体,构建城市管理和创建的长效机制,解决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实行综合执法

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等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权责脱节、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行政执法机制膨胀和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精干、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我市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开展社区联创联建

将城市管理和创建的各项工作目标与要求,纳入社区日常管理当中,以7个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市(区)几套班子和市(区)委组织部各包干负责一个街道。其中,市委(区委)负责秀江街道办事处,市人大(区人大)负责湛郎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区政府)负责官园街道办事处,市政协(区政协)负责凤凰街道办事处,市纪委(区纪委)负责化成街道办事处,军分区(区人武部)灵泉街道办事处,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负责珠泉街道办事处,部分中央、省属单位、市区两级直属部门联合进驻社区居委会。以市民为主体,以社区为平台,以街道为单元,以参与联创联建单位为纽带,在驻社区单位的参与下,开展中心城区文明社区联创联建活动。实行社区自治、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拓展社区服务、深化社区教育、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经济。

3.实施市民自治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多种方法,宣传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将城市创建工作融入广大市民的工作、生活之中。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委、社区党支部的作用,部分调动老干部、老党员、文明劝导员、市民自治员、青年志愿者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中来,把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转化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市民为主的创建原则落到实处。

五、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4年,我市获得了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省级卫生城、园林城等殊荣。提出创建国家级先进城市目标,顺民心,合民意,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广大人民群众翘首期盼衷心拥护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运用城市创建活动这个载体,乘势而上。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日程,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经费落实,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2.加大宣传,舆论造势。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整个活动中来,强华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的认识,激发广大市民的光荣感、责任感,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监督作用,集中版面、时段、宣传创建目标和要求,表扬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歪风邪气和后进单位,营造良好氛围。

3.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各职能部门既要当好所在社区的“守法者”、“护法员”,又要争创文明单位、文明庭院等。涉及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还要全力指导、支持各社区、各街道的创建工作,当好“指导员”,实行多角度转换,确保各项创建目标顺利实施。

4.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市“城创办”将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各项城市创建的任务要求,分解到部门和单位,明确任务,下达指标,严格组织实施。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层级负责制。市几套班子和组织部、袁州区要积极组织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竞赛评比活动,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组织7个街道开展竞赛评比活动。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大会,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贡献,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创建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

                      宜春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OO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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