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比较完善,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2003年末全市共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06个,收养人数8086人,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定期定量救济的达261834人,临时救济困难户达4890人次。“两个确保”全部到位,下岗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1552万元;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2.87亿元。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2.42万人,全年共计发最低生活保障金6134万元。支出690万元救助农村特困群众11.56万人,支出5000多万元较好地保障了灾民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