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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和谐小康家园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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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5 8:04:00  来源: 宜春日报-宜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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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和谐小康家园行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以农民增收致富为根本目的,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切入口,以村庄为主阵地,以农民为主体,全面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靠群众、惠及农民,讲究科学、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围绕“生产发展兴产业、生活宽裕兴家业、乡风文明兴新风、村容整洁兴新貌、管理民主强堡垒”的“四兴一强”目标,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农业生产力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农民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把全市农村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和谐安康、文明富裕的小康家园。

  三、工作重点

  结合宜春实际,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实施好五项工程。

  (一)产业富民工程。发展农村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产业支撑。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希望在山、潜力在水、重点在田、后劲在畜、出路在工”和“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技化”的要求,以现代农业建设为目标,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稳定增产;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围绕十大农业主导产业,突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形成农村产业新格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从各地自然、经济条件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逐步抓好“六个一”,即:制定一个产业发展规划;找准一个主导产业;发展一个特色产品;建设一个规模基地;组建一个合作经济组织;找到一条增收渠道。

  (二)村庄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要按照“六改四普及”和“三清、三改、三配套”的要求,区别不同基础条件,逐步抓好十件实事。1.改造危旧房。对年久失修、居住不安全、不卫生、不宜人居的危旧房进行改造或拆旧建新。2.整治“空心村”。对弃置的无人居住的破旧住宅及其附属建筑进行拆除,腾出的宅基地统一规划使用或复垦还耕。3.建设中心村。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更好管理、整合资源、节约土地、节省成本的原则,在有条件、有需要、群众有要求的地方,适当归并自然村,进行适度规模的中心村建设。4.推行安全饮水。根据不同地方的水源条件,实施改水工程。能统一建自来水的尽量使用自来水,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建一家一户的机井或压水井,确保饮水安全清洁。5.推广沼气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推行“猪(牛)-沼-果(菜)”等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加快农村沼气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地方要普及沼气建设。6.实行人畜分离。彻底改变落后的分户养殖、人畜混居的生产、生活方式,实行舍圈分离、统一规划、集中饲养、分户管理,推行规模养殖,推进生态养殖小区建设。7.建设卫生厕所和垃圾池。改造旧式厕所,推行水冲厕所和其他清洁卫生厕所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合理布局垃圾池,改变垃圾乱扔乱倒陋习。8.整修道路。平整硬化进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以及巷道,改善通行条件,改变道路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9.通畅排水。整修排水渠道,清理积污积水,保持地面干净整洁。10.植树绿化。房前屋后、主干道旁和公共绿地要植树种花种草,美化家园,改善生态环境。  

  (三)文明和谐创建工程。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教育,结合农村实际,  按照“九好九无”标准(遵纪守法好,无敲诈偷盗、赌博吸毒;计划生育好,无超生抢生、非婚生育;维护稳定好,无聚众闹访、无理缠访;社会公德好,无损坏公物、破坏环境;邻里团结好,无宗族派性、打架相骂;家庭和睦好,无家庭暴力、虐老弃幼;诚实守信好,无拖欠贷款、偷税欠费;崇尚科学好,无封建迷信、参与邪教;保护耕地好,无违法用地、违章建房),扎实开展文明信用户创评活动;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建好村文化活动室,发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组织。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推进和谐平安联动中心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夯实稳定基础。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六进户”,即:电视电话网络进户;农技科普知识进户;新型合作医疗进户;健康文化进户;政策法规进户;村规民约进户。

  (四)新型农民培育工程。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办好农民技术学校,实施网络远程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的农民技术骨干;进一步完善农村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和劳务输出信息库,实施好“阳光工程”,强化就业培训,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要根据实际需要,分别组织农民开展“六学”,即:学文化知识;学政策法律;学农业技术;学做工技能;学民间手艺;学经营本领。

  (五)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继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积极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切实发挥好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重点做到:班子“五好”(班长带头作用好、支部核心作用好、工作运行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党员“三强”(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从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发,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证村民自治健康发展,从而使党员上岗,活动有场;村务公开,自治有方;组织创新,堡垒加强。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十百千万”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因势利导,积极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以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今年开始,组织开展“十、百、千、万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即:10个县(市、区)组织宣讲团深入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活动;动员100家企业、1000个市和县(市、区)直单位、1万名机关干部对口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组织实施。尤其是市、县(市、区)直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发挥自身优势,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计划,同时搞好对口工作,实实在在地为新农村建设办好事、做实事。

  (二)开展试点示范。结合全省自然村村庄整治试点,进行和谐小康家园建设试点。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分别规划,对试点自然村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逐项落实,逐步推进,抓好实施。同时,从整治卫生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搞好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等实事抓起,做好非试点自然村的面上工作。

  (三)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评范围,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目标。要加强对全市新农村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市里已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县(市、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尤其是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市委组织开展的“五同五帮”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抓好组织实施,真正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气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提高社会各界、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强化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

  (三)坚持实事求是,遵循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齐步走,不搞形式主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搞大包大揽,不搞强迫命令,在做好过细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做到“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营造“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党员干部带头,群众自己动手,共建小康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规划约束。要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体现特色,搞好村庄布局和整治的总体规划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村庄整治,形成合理规划布局。同时,要搞好各村庄的建设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规划约束,坚持按规划进行村庄整治建设。要搞好房屋的单体设计,做到既传承农村建筑文化传统特色,切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又体现时代精神,满足文明健康生活的要求。各县(市、区)要责成规划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把好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关。可以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各乡镇要切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五)完善工作体系,探索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着力在完善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体系和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在完善六大体系(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和农村科普示范推广体系、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村金融保险体系、文明村庄和文明信用户创评体系),建立健全六大机制(现代农业建设机制、以工促农和以城带乡机制、服务型乡镇机关建设机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机制、农民教育培训转移机制、农民权益保障机制)上有所探索,有所突破。

网络编辑: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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