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层以下(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修建报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1、申报材料
(1)宜春市规划审批表一式贰份; (2)计委或主管单位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 (3)规划红线图; (4)详规; (5)水文地质资料; (6)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施工图(地面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及基础图、防空地下室全套图。存有防空地下室平时、战时平面的CAD软盘); (7)涉及原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供有测量资质部门出具的建筑物基础与原有人防工程系实测图、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项目对原有人防工程影响报告及经市人防办同意的处理方案。
2、审批流程:受理→现场勘察→审核资料→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市人防办审批,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缴纳易地建设费→出件
3、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二、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它民用建筑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审批
1、申报材料
(1)宜春市规划审批表一式贰份; (2)计委或主管单位工程项目文件复印件,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缴费时提供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核对) (3)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施工图(建筑、结构图)
2、审批流程:受理→现场勘察→审核资料(未涉及已建有人防工程、涉及已建有人防工程由人防办审批)→缴费→出件
3、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三、收费指南
1、收费依据: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结建费):宜价收费字[2003]7号 (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赣财综字[1994]140号 赣财综字[1994]121号 (3)损坏人防工程赔偿费:赣财综字[1994]140号 赣财综字[1994]121号
2、收费标准:
(1)易地建设费:36元/平方米; (2)防空地下室建设费:1800元/平方米; (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企、事业单位6元/年·人; (4)损坏人防工程赔偿费:1800元/平方米。
电话号码:(079532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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