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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建设局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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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31 16:5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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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1、申报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现场已经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等施工条件,能满足施工企业进场地需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已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办理了合同签证手续。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审批流程:受理→经办人核查→领导核准→办理施工许可证

3、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二、收费指南

(一)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
 1、收费标准:工程造价×6‰
 2、收费依据:赣综财字[1992]第156号

(二)建筑劳动定额测定费
 1、收费标准:工程造价×0.8‰
 2、收费依据:赣综财字[1992]第138号

(三)招标监督费
 1、收费标准: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0.7‰
  施工单位:工程造价×0.5‰
 2、收费依据:赣综财字[1994]第122号

(四)定额费
 1、收费标准:工程造价×1.2‰
 2、收费依据:赣综财字[1992]第209号

电话号码:(0795)321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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