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一群众到铜鼓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举报,称外地人龙某、吴某在文某家组织十多人“洗脑”,授传销课,销售深圳某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维他醋,每瓶售价300元。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龙某等3人带回调查。根据吴某提供的会员号进入该药业有限公司网站查询,得知龙某、吴某传销所得分别已达17000及13000余元。随后,民警展开调查,发现该县目前共有十多人参与到该传销活动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龙某、吴某刑事拘留。
(袁振宇 余筱英 记者刘远)
编辑:谢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