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一个人吃了亏即使要“扳本”,也得找准对象。可是,宜春市铜鼓县的谢某被一名安徽人打过后,却报复另外一名安徽人,结果被绳之以法。
8月15日,铜鼓县公安局三都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在三都镇黄田村旁,有人用木棍把一辆农用车砸坏了。该所民警经过十余天的慎密调查,终于查清了基本事实,将违法人员谢某和沈某(均为男性,同为23岁,温泉镇人)处以行政拘留。原来,8月15日,谢某和沈某从大段镇游玩返回,经过三都街时,看见一安徽人刘某正在收购废旧机油,谢某想起去年在九江市修水县做生意时曾被另一名安徽人殴打过,顿起报复之心,便约沈某在路边每人拾起一根木棍,冲到刘某的三轮车前,一阵猛砸,将该车玻璃全部砸碎,然后租一辆摩托车逃离现场。
(刘远 周衍斌 记者黄永东)
编辑:谢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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