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扩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市政府决定从9月3日到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扩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查摸底工作。
此次调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2008年底对全市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2009-2010年,中心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符合条件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1-2012年底全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建科)
编辑: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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