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假熊胆欲诈骗他人钱财未果。昨日,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窦某、曹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0日,窦某、曹某和“老水”(在逃)手持假熊胆,分别假扮药材商人、财政局干部、医院科长等角色,以凑钱收购这只“熊胆”再转卖给医院,可获利 6万元为诱饵,欲诈骗三轮车车夫邹某钱财。邹某识破3人骗局,报警将窦某和曹某抓获。(余铜南 记者伍敏红)
编辑:龙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