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钱财的诈骗案,分别判处被告人谈妙、谈洁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被告人谈妙、谈洁与权某夫妇(均在逃)商议,以介绍婚姻的名义,“放鸽”来骗取钱财。二被告人假扮成姑侄关系,由权某夫妇作媒,将谈洁介绍给丰城市泉港镇横山村委会某村村民肖某,并于2006年9月5日在丰城市隍城镇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骗取两万元礼金之后,被告等人乘机逃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谈妙、谈洁目无国家法律,结伙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何建军 记者袁亦张)
编辑:谢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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