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杨吉星 王小卫
特邀嘉宾:
李桂芬 市人大代表、宜丰中学高级教师
熊学文 市政协委员、宜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熊昌春 市物价局局长
余刚 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主持人: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首先,我们请熊学文委员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一费制”?以及我市执行“一费制”的相关情况。
熊学文:所谓“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等标准的基础上,在开学之初,一次性向学生统一收取的费用。具体来说,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杂费、教材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其他杂费和教材费。
我市执行“一费制”的情况:第一,教育部门向每所学校都详细公布了各个年级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了收费投诉电话;第二,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每个学校都制作了收费公示牌,张贴在学校醒目的位置;第三,绝大多数学校严格执行了收费政策,全市绝大多数学校都是按照“一费制”标准进行收费的,也有少数学校将一些应该采取自愿原则收取的服务性项目收费,搭在“一费制”
收费时一次收取,通过自查自纠或上级检查后都及时进行了整改。
网友安男:请问熊学文委员,你是如何看待宜春本地网友组织的捐资助学活动?面对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教育局又采取了什么有力的措施?
熊学文:对于这种资助行为我们表示热烈欢迎。面对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我们执行了“两免一补”政策,明年国家将在中部农村地区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和杂费。
网友宜人一萍:有些学校,表面上没有乱收费项目,但平时经常向学生收费名目繁多,且收据也没有。请问,物价部门如何进行监管?
熊学文:这属于乱收费行为,超出“一费制”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应严格执行自愿原则。
熊昌春:市物价部门设立了12358举报电话,欢迎大家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以后我们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网友光当:许多家长对学校强制学生买校服和参加读者俱乐部的做法有意见。主管部门有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对这类情况又是如何处理的?
余刚:这位网友提到的校服、读书俱乐部卡等问题,都是“一费制”收费政策以外的自愿收费项目,任何学校和老师都不能强迫学生购买,更不能变相统一收取相关费用。今年春季开学后,袁州区学生家长对购买读书俱乐部卡的投诉比较多,市纠风办当即向袁州区政府下发了整改督办文件,目前已整改到位。
网友安男:请问李桂芬代表,站在教师的角度,当你看到优秀的学生因为收费太高而辍学时你的心情如何?有的学生因为几分之差,想读重点高中而又付不起高昂的择校费用,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对此,市物价局有没有介入?
李桂芬: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一些优秀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作为一个老师应该是感到难受的。我所在的学校也有一些贫困学生,但是学校采取了相应的、多方位、多层次的扶助措施,所以至今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
熊昌春:择校费是经过市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的。对于考分不够而选择读重点高中的学生,要限定人数比例、限定分数、限定缴费标准。
网友长生天:请问市纪委纠风室余刚主任,就目前来看,我市采取了什么措施来规范学校乱收费的问题?
余刚:我市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后,学校收费较以往更加规范了,乱收费的现象明显减少。对学校收费行为,市政府纠风办、物价局、教育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规范:一是公示,学校开学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要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二是检查,新学期开始后市政府纠风办、教育局、物价局都要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三是查处,对一些严重违反“一费制”收费政策的收费行为,市政府纠风办将严厉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撤消校长职务。
网友宜春的外地人:请问李桂芬代表,应不应该把学校明显的划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如果划分开了,对学生是否公平?
李桂芬:教育应该是平等的,应坚持均衡性原则,但是目前我市的优质教育资源有限,不能满足所有学生和家长的要求。随着我市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
网友宜人一萍:国家发改委最近曝光了一些学校乱收费的案件,我市物价部门能否也曝光一些典型案件?
熊昌春:近几年来,我市纠风办、教育局、物价局在开展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对其中一些典型案例已经进行了曝光,如袁州区中山学校、高安市伍桥村小等,有关责任人均受到了处分。
网友宜人一萍:有些任课老师和书店经销商联手,要学生去购买一些课外辅导读物,然后收取回扣。请问行风监管部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余刚:按照“一费制”收费政策的规定,教辅资料不在“一费制”收费项目范围内,属于自愿收费项目。任何老师都不能向学生推荐、指定购买某种教辅资料,更不能统一组织学生定购。这位网友提到的老师与书商联手的问题,在有的地方可能存在,这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属于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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