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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出问题 商家亦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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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4 8:16: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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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赠品出了质量问题,商家要负责任吗?近日,家住萍乡城区的消费者林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日前,林某在某电器城买了一台价值800元的电瓷炉和一台1500元的微波炉,商家免费送给他一台电饭煲。随后林某咨询售货员,一旦电饭煲出了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调换,工作人员解释说赠品是商家免费送给消费者的,出了问题,一概不负责任;如果消费者觉得不可靠可以不要赠品,但购买的商品也不做相应的减价。

  随后,记者咨询了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的答复是,赠品质量如果出了问题,商家同样应该负责。因为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

  工商部门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要被赠品所迷惑。另外,在获得赠品时,切记要让销售商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等,证明赠品的出处,为以后维权取得证据。(李汝坚 刘嬉 记者张辉云)

编辑: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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