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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不能异化为“老板”

来源:宜春日报 作者: 2024-04-18 12:20:34

本周,北京邮电大学15名学生联名举报自己的导师,令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在这份长达20页的举报信中,不乏“常常破口大骂”“毕业威胁”“差遣学生为其女儿考试作弊”等有违师德师风的控诉。目前,涉事老师的研究生导师资格被取消,教学工作被停止。而仅仅两个月之前,华中农业大学一名教授同样在学生的举报声中,走下讲台。(据4月14日央视网)

在不少高校,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并非处于完全对等的关系。导师在自身专业领域一般颇具权威,而研究生则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一些研究生甚至成了导师的“打工仔”,替导师接送孩子、做义务家教等。有些导师甚至还无故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随意辱骂研究生……而导师的权力却较少受到监管,这易使其把学生当成牟利的工具,随意压榨学生。

2020年,教育部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但导师权力过大,要彻底改变并非易事。“十不得”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高校,相关规定执行还不到位。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定要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比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导师要有相应的惩戒措施,要加强对导师的常态化监管与约束,让相关规定真正成为通上电的高压线。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规范导师权力,让导师不再“不务正业”。

导师的“主导权”要限于传道授业解惑,而不能逾越边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拉直扭曲了的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师生关系,让导师不再异化成了“老板”,研究生也不至于成了“打工仔”,从而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戴先任 作者为湖南市民)

责任编辑:陈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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