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赣办发〔2022〕22号)精神,经市委同意,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撤销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分别设立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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