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宜春社会

关注宜春潮

高价购金踩坑 “一口价”套路不断

来源:赣西晚报 作者: 2024-04-25 18:12:24

3月以来,黄金价格持续飙升,在国际黄金期货价格再度站上2100美元/盎司关口的同时,国内黄金零售市场足金零售价也逼近660元。金价疯长下,消费者的购金热情却丝毫不减。在这股黄金热下,“一口价”黄金产品引起广泛关注。

投诉:“一口价”黄金1克1000元

3月16日,市民潘女士来到宜春中心城区中山中路周六福门店,准备购买一枚戒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丈夫。在销售员的介绍下,潘女士选中了一枚售价为1755元的“一口价”男士戒指。

据潘女士回忆,自己购买时,一时大意未询问戒指重量,只顾得和销售员约定,如果丈夫戴这枚戒指不合适的话,她会来店里退货。销售员表示同意,并承诺潘女士可以在三天内来退货。回家后,潘女士的丈夫试戴戒指,发现小了,在询问戒指重量时,潘女士却回答不上来。好奇之下,潘女士对这枚戒指进行了称重,发现这枚戒指的克重为1.8克,按售价计算,每克的价格大约是1000元。潘女士认为自己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0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远超过市场价,十分不划算,于是再次到该家周六福门店,准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将这枚“一口价”戒指换成一个足金戒指。然而,销售员却告知,换款只能换其他“一口价”戒指。多次沟通无果后,潘女士找到宜春电视台民生直通车栏目寻求帮助。

调解:金店退还所有支付款

3月18日,记者与潘女士的丈夫来到了这家周六福门店。

该家门店的店长告诉记者:“当时潘女士并没有主动询问戒指的克重,并且‘一口价’黄金饰品有自己的售卖方式,售卖时并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关于克重的信息。如果消费者购买时需要知道这类信息,可以主动向销售人员询问,销售人员也会告知。”

在该家门店柜台记者还发现,按克重卖的黄金首饰的价格牌上清晰地标注着首饰的总质量、工费、含金量等信息。而“一口价”黄金首饰的价格牌上却缺少总质量、工费等信息。店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一口价”黄金饰品有标有克重,只是这个显示克重的小牌子在柜台里是看不到的,是藏在背面的。潘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妻子当时购买“一口价”戒指时,销售员就把显示克重的小牌子收起来了。该家门店的负责人表示,计价方式、售卖方式等都是由品牌总部统一规定的,如果消费者需要“一口价”黄金首饰价格表显示克重,他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反映到总部,再看看后续需不需要调换标签。

在记者的介入下,该家金店退还给潘女士丈夫所有的支付款。

调查:不少金饰不告知克重或隐藏价签

“一口价”黄金销售背后的“隐形陷阱”究竟有多深?其他黄金门店是否也存在经营者在销售时故意隐瞒黄金首饰克重等诱导消费、价格欺诈等问题?带着这一疑问,记者近日暗访了宜春中心城区老庙黄金、周大福珠宝、今生福珠宝、金六福珠宝等品牌门店。

记者了解到,“一口价”黄金通常指不按克数计算价格,而是按件标价的黄金首饰。在多数黄金品牌店里,“一口价”黄金产品的吊牌上常常只标注价格、含金量、商品代码,克重信息却较为隐蔽,需要消费者主动追问,或者动手翻到吊牌标签的背面去寻找。大部分黄金售卖店在记者询问“一口价”黄金饰品的克重时,都会主动出示克重牌并告知实际克重,但也有部分门店的销售人员选择避而不答。位于中山中路老庙黄金店的一位销售人员面对记者的询问时,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另一位销售人员表示每个“一口价”黄金饰品都有标牌,而标牌里就有包括克重、质检在内的相关信息。

律师:消费者享有法定的知情权

1月31日,中消协发布《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分析指出,“一口价”黄金计价模式不透明,经营者在销售时故意隐瞒黄金首饰克重或置换限制条件等,存在诱导消费、价格欺诈等问题,相关投诉也大幅增加。不难看出,“一口价”黄金的消费者投诉在全国并不少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黄金饰品的价格不仅包含黄金价格,还包括工艺费用,商家以“一口价”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并无不当。但黄金属于特殊商品,其克重是重要交易因素,也是消费者在购买金饰时较为关心的问题。

江西鸿韵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新燕认为,对于“一口价”黄金首饰,部分门店销售者故意将含克重标签折叠到标签的中间层,并且不告知消费者克重,以此来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7月1日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之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告知“一口价”黄金克重,商家也应该主动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法定的知情权,而经营者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商家如果拒绝告知或告知虚假克重,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物价部门等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 廖祖榕)

责任编辑:袁芳

宜春新闻网版权和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宜春新闻网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宜春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宜春日报、赣西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本网独家使用,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许可,不得从本网转载使用,违者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