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旅

关注宜春潮

事关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安全,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联合部署

来源:江西应急管理 作者: 2024-04-20 13:33:05
                           



近年来,一些生态良好的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逐渐成为“野景区”“网红打卡点”,擅自进入探险、游玩,一旦遭遇山洪、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省内外已发生多起“驴友”和自由行人员遇险被困导致伤亡的事件。为深刻汲取省内外有关亡人事件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人员遇险被困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办、省减灾办4月19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安全管理的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加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细化明确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麻痹思想和松懈心理,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增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细化落实到岗位、到人头。


(三)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指导推动水库(水电站、山塘)、水源地、堤防、行洪河道、在建涉水工程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场等区域生产经营和管理单位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风险防控  

(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未开发未开放的“野景区”“网红打卡点”尤其是涉水、涉林等高风险区域,以及违法违规私设“景点”、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等行为和漂流、溯溪、游船、攀岩等项目,全面细致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并定期更新清单台账,制定落实整改治理或安全防护措施,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五)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临水、临崖、峡谷和库区、泄洪淹没区、滞洪区,以及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雷击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指引标识标牌,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或组织力量进行巡查、提醒和劝导。


(六)突出抓好“打非治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旅游行业领域各类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严禁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单位将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览、探险、戏水、露营等项目作为旅游产品销售。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圈地”建设旅游设施,擅自组织游客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或非法违规从事导游、导览、餐饮、零售等涉旅游经营活动。


 三、强化监测预警 

(七)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情况,预报极端天气影响特别是雷电、大风、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综合采取手机短信、应急广播等有效形式,提前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人员主动防灾避险,确保人员全覆盖、区域无死角。


(八)及时组织避险转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人员动态监测,预测可能发生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雷电等灾害时,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网格员、平安巡防员等基层力量作用,及时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并妥善安置。


(九)果断采取管制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预警“叫应”机制,接到恶劣天气不利影响预警后,第一时间实行交通管制、封闭管理等强制措施,加强车辆引导、人员疏导和情绪安抚,切实防止有关车辆和人员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四、强化宣传引导  

(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发布公告、禁令、警示、提醒等方式,广泛开展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可能引发安全风险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宣传教育,督促运动俱乐部、“驴友”协会等民间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引导社会公众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打卡点”,不选择“野景区”开展户外极限运动。


(十一)提高防灾避险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应急知识的科普培训和群众避险疏散的应急演练力度,推动牢固树立“自身是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社会公众积极防范灾害风险、主动购买意外保险等意识,增强相关从业和旅游出行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


(十二)加大信息管控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好信息审核关,督促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强化正规景区宣传推广和“野游”事故警示教育,严禁把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作为旅游产品予以宣传传播,全面梳理、下架各类媒体和平台已发布的推介文章、视频等,并加强舆情引导,防止发酵升级。


 五、强化应急处置 

(十三)加强值班值守备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事故灾情信息及时规范报送和实时共享互通,重大状况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等现象发生,防止贻误最佳抢险救援时机。


(十四)科学高效抢险救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修订完善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健全抢险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时刻做好人员队伍、物资装备、综合保障等应急准备,确保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十五)倒查追究相关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中“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规定,对违法违规擅自进入特别是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产生不良后果的组织或个人,在实施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后,责令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责任编辑:尚苗苗

宜春新闻网版权和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宜春新闻网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宜春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宜春日报、赣西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本网独家使用,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许可,不得从本网转载使用,违者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