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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万载公安 作者: 2024-05-07 10:21:54

关于向社会公布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对万载县白良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提升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净化城市路域环境,同时降压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万载县白良镇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每日6:00-22:00禁止危化品车、重中型以上货车、挂车、低速货车在白良镇白良街幼儿园路段、白良镇加油站至敬老院路段等中心城区道路通行。根据公交管【2024】42号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的通行便利,因此不限行,其他机动车也不限行。拟设置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路卡口设备),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设备点位信息

1、万载县白良镇白良街白良幼儿园路段卡口西向东;

2、万载县白良镇白良加油站至白良敬老院路段加油站路口卡口东向西;

3、万载县白良镇白良加油站至白良敬老院路段加油站路口卡口南向北。

二、抓拍违法行为

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120)、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36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

三、正式启用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待上级正式批准后将再次公示后正式启用,对违反本公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采用现场和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按照本通告要求通行,合理规划线路,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万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张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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