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一地通告!事关人才小区租住申请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做好优秀人才安居保障工作,我县依托城投公司建设人才小区一处,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政策性周转用房。现发布2024年第一批人才公寓租住申请通告。
人才小区基本情况
上高县人才小区(一期)位于翠霞路与芙蓉路交叉口西150米。面积在80㎡~120㎡不等,分别为A户型(三室两厅两卫,120㎡)、B户型(两室两厅一卫,80㎡)、C户型(三室两厅一卫,100㎡)三种户型,人才小区配置空调、冰箱、沙发、热水器、冰箱等家电家具,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县人才小区租住对象主要为在上高县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工作,且本人及其配偶在上高县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保障性住房等)的各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
(一)符合《上高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引进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
(二)省、市选派到我县工作的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
(三)上高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985”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所学专业须符合上高县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要求,以及引进的具有副高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人才;
(四)我县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规模较大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高级管理人才;
(五)县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办法研究解决。
申请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在上高县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保障性住房等),也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对象已婚可申请租住一整套人才住房,未婚的申请人原则上均安排合租。
申请时间和方式
租金标准
(一)租金标准。按照《上高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并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管理运行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租金。
(三)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均由租户自行缴纳,并在租赁协议中注明。
其他事项
(一)本批次人才小区租住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4月29日,纸质材料交至县行政综合大楼733办公室,咨询电话:肖悦,0795-2518396。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请对象未婚原则上均安排合租人才公寓,请填写附件2:《上高县人才小区合租申请表》;有特殊情况需单独租住人才小区的请填写附件1:《上高县人才小区租住申请表》并另附书面申请,由县委人才办进行审核。合租说明如下。
①本次合租组合每套住房安排2~3人。
②合租人员需同时符合申请条件。
③人才小区合租申请表中第一人为房租、物业等费用收缴的具体对接人。
附件1:上高县人才小区租住申请表
中共上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来源:上高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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