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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发布重要通告!5月1日起实施!

来源:高品高安 作者: 2024-04-26 11:21:53


高安市关于开展三、四轮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三、四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政府联合印发的《高安市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三、四轮摩托车和电动车(以下称“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整治行动为期8个月,之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对象

 三、四轮摩托车和电动车。

 三、整治内容

违法载人、违规上国省道行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市道专委负责牵头三、四轮车管理整顿,督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三、四轮车整治行动,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2.乡镇(街道、场、库、园区)道专办负责牵头组织对属地范围内人员保有的三、四轮车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车主或使用人进行宣传教育,签订“不上国省道行驶、不违规载人”的承诺书。乡镇道专办、村级文明劝导站在整治行动期间,在重点时段安排人员在重要路段、进出村口开展劝导,劝导三、四轮车不得上国省道行驶、不得违法载人等。对拒不配合的,移交辖区交警中队处理。

3.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市电动车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行为,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违规非标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严厉打击为销售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使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4.市交警大队负责引导群众将符合“国标”的摩托车、电动车办理牌证;对“非标”或无法登记上牌的三、四轮车逐步淘汰。加大路面执法查处力度,对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违规上国省道行驶的三、四轮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5.市教体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等重要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家长驾驶手续齐全的三、四轮车,且不得违规载人,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四轮车。

6.市残联负责对残疾人驾驶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教育残疾人驾驶三、四轮车不得上国省道行驶,驾车上路不能有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7.市应急局负责牵头对我市辖区涉及三、四轮车的亡人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建立溯源追查机制,发现存在产品缺陷、违法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形的,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刑事措施。对因单位、部门履职不力而发生亡人事故的,上报到市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市纪委监委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导致发生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根据市安委会深度调查报告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高安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张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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