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宜春市体育局获悉,宜春市第三届运动会游泳比赛将于8月23日至26日在宜春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比赛分为县市区组和系统组,参加县市区组的单位为六县三市一区,6个代表队130名运动员;参加系统组的单位为全市各系统、各行业体协、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军分区、国家省属驻宜单位、市直机关、大中型企业,共28个代表队123名运动员。
据了解,县市区组分为男子、女子均有甲、乙、丙三组。甲组限1994.1.1—1996.12.31出生者;乙组限19971.1—1998.12.31出生者;丙组限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中男子、女子甲组(10项):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子、女子乙组(13项):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子、女子丙组(12项):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系统组按年龄分35岁以下组,36岁—45岁组和46岁以上组。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有关的补充规定,各组别男、女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单位按团体总分录取前四名给予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按宜春市第三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又讯(实习生冯文斌 记者袁亦张)8月21日,记者从宜春市体育局获悉,宜春市第三届运动会门球将于8月23日至26日在宜春市老年体协门球场举行。来自全市的103名选手参加角逐。
据介绍,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门球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比赛办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录取前四名给予奖励,如果参赛单位10个以上则取前六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按宜春市第三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另悉,本次参赛男选手须为1954年出生者,女选手须为1959年及以前出生者。
(实习生冯文斌 邓云珊 记者袁亦张)
编辑:谢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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